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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剥皮

  坏了,她是火葬场里的那个小女孩儿!

  我心里暗骂一声该死,沈临风说过他帮我搞定火葬场里的那些鬼,这小女孩儿怎么找到这儿来了?我这一分神的功夫,小女孩儿又是用力一压!

  伴随着孕妇的一声哀嚎,她双腿间哗啦一声流出了一大滩血水,猩红的血液之中,隐约还有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掉到了地上。孕妇的肚子一下瘪了进去,她身子一晃跌倒在了地上,颤抖着手去捡那团血肉。

  可是女孩儿却先她一步把肉团拾了起来,拿在手里把玩。

  孕妇的孩子还不足十个月,只能隐约看到发育出了头和身体。它还那样小,本该在母亲的体内继续生长发育,现在却被残忍的剥夺了生存的权利。不仅是它,骤然早产的孕妇也已经昏死了过去,她流了那么多的血,怕是醒不过来了。

  而这一切,全都是因为这个女孩儿!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一线天里的鬼不敢过来,它们所畏惧的,正是她。

  “大哥哥,我怕你不会做。我来教教你。”女孩儿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拿出来一个崭新的洋娃娃。这娃娃一身大红的连衣裙,两条油亮的黑色麻花辫垂在肩膀上,笑的很是诡异。

  女孩儿捏紧了洋娃娃的脑袋,用力一掰,喀吧一声就把她的头拧了下来。

  紧接着,女孩儿小心翼翼捏住婴儿的尸体,她双手握着婴儿的脑袋,另一只手翘起兰花指,在婴儿脖子下面划了一道。她的指甲锋利如薄刃,竟嗤的一声把婴儿的皮划开了!

  这时,已经死了的婴儿竟发出一声含糊的怪叫。

  我再也看不下去,想要过去夺回婴儿的尸体,可女孩儿的动作却比我更快。她笑嘻嘻的后退几步,一边退一边用手扯住婴儿脖子下面翘起来的皮肤,没一会儿竟把婴儿的整张皮都撕下来了。

  她的动作很慢,像是故意要折磨这可怜的孩子一样。剥了皮,女孩儿手腕一旋把婴儿重新给塞回了那个洋娃娃之中。婴儿是从洋娃娃脖子的入口处被塞进去的,那个入口只有两指宽,婴儿的身体根本进不去。

  很快的,它小小的身体就扭曲变形了,脆弱的骨骼发出一串喀拉拉的响声,竟是被挤碎了。女孩儿越来越用力,直到婴儿只剩一个头颅在外面,她才满意的盖好了盖子。

  娃娃里,婴儿的血液反渗出来,将洋娃娃的皮肤一点点染成赤色。洋娃娃的手脚似乎在轻轻颤动,像是痛的发抖。

  这一切看的我目瞪口呆,原来所谓的‘做娃娃’,就是这样的做法?

  “大哥哥,你看会了吗?”女孩儿爱怜的抱着那只娃娃,一边用衣服擦拭着洋娃娃里渗出来的血液,一边说:“你看,它变的多好看!”说着,女孩儿将这娃娃放到地上,洋娃娃的身体颤抖了一下,竟然站住了。

  她迈动着腿,一下一下摇摇晃晃的朝着那个司机走去。司机目睹了刚刚的一幕,已经吓的屁滚尿流瘫在地上了,现在又看到个浑身是血的洋娃娃朝他走来,连跑都不敢跑,只能在地上狼狈的爬行。

  虽然我也很讨厌这个害人的司机,可他毕竟罪不至死。我急忙走过去拉着他跑回车里,发动了车子。油门一轰,车子飞快的朝前开去。

  此时已经快到午夜了,路黑的吓人。司机的腿都软了,车开的很是不稳,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开出了二十多分钟后,我们却还是在一线天里徘徊。

  一线天里的东西全都聚拢过来,它们就站在路中央,车辆不停的从一个个黑影中穿过,每撞到一个,都能听到它们发出的,刺耳的尖笑。

  司机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,到最后他已经接近癫狂了,嘴里不停的喊着撞死你们,撞死你们。

  我想要拦下他让他停车,司机却越开越快,周围的黑影也越来越多,目之所及的地方全都是密密麻麻的黑影,将路完全遮蔽住了。

  我意识到要出事,慌乱之中,我隐约听到车子里传出一声孩子的轻笑。紧接着,小女孩儿的脸浮现在了后视镜中。她张了张嘴,像是要对我说些什么,可我还没听清她的话,车子就猛的撞到了什么东西!

  我和司机都没有系安全带,两人都撞在了前面的挡风玻璃上,车子也翻了……

  等我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,已经是在医院里了,旁边还有两个警察要我说明当时的情况。我不敢把后来的事说出来,只是说坐上黑车,司机把我拉到山里要抢劫,没想到司机开的太快就撞车了。

  警察点了点头,说那个司机撞死了一个孕妇,孕妇死的极惨,整个人都碾成两截了。出租车也翻了,这场车祸里只活下来我一个,我还只受了轻伤,实在是命大。

  我硬着头皮笑了笑,警察不知道的事实,我却再清楚不过了。小女孩儿一转眼间就弄死了三个人,难怪那些小鬼都怕她。

  因为只是轻伤,我很快就出院了。沈临风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很是惊讶,他说自己给了女孩儿五个只小鬼,她明明已经收下了却还来找我,实在是可恶。

  但是可恶归可恶,说实话沈临风对这女孩儿也是无可奈何。她的道行远在我们之上。

  也就是说,现在唯一的法子就是快点熬到去无神谷,到时候有两位紫阳陪着,小女孩儿自然不敢来犯。但我却不这么认为。

  靠别人不如靠自己——我们不是还有一个天胎吗?

  “你把天胎放到哪儿了?”我问,沈临风从二楼拿下个小瓷瓶来。他拔了瓶口的塞子,摇摇瓶身。我看到一团烟雾从瓷瓶里喷涌出来。

  随即,光芒流转之处缓缓坐起一个人形,看模样是个三四岁的小孩子。

  “我一直拿零碎的魂魄喂它,现在能凝出个形来了。你要真的想养就得让它认主,认主之后以血供养,还要带它去吞噬魂魄,不然有反噬的危险,你考虑一下吧。”沈临风说道。

  我看着柜子上那个小孩子,它也直直的看着我。

  仔细一看,这是个小男孩儿。他的皮肤白的接近透明,几乎能看到皮下蓝紫色的血管。不知是不是它不吃人的缘故,小孩儿看我的眼神里没有一点煞气,反倒有几分孩童特有的天真。

  我抬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,小孩儿半眯着眼睛很是舒服的样子蹭来蹭去,毛茸茸的小脑袋在我手心里蹭来蹭去,活像我小时候养的小奶狗。

  我笑了笑,决定要养它了。沈临风给了我一把小刀,划破手指之后滴血在小孩儿的嘴中。

  血珠儿很快从皮下渗出来,看到血之后的小孩儿也没了之前的矜持,扑过来大口吮吸着。不过他也不贪,没过几秒钟就放开了我的手指,擦擦嘴乖巧的坐在旁边。

  吸食了血液之后她的皮肤不再那么透明,看着跟个普通小孩子差不多了。我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,没想到小孩儿一下钻到我怀里,抬起头咯咯笑着叫了声:“爸爸!”

  我吓了一跳,我连正儿八经的恋爱都还没谈过一次,从哪儿蹦出一个这么大的孩子来?

  可是不让他这么叫我,他又一脸难过,嘟着小嘴怨妇一样看着我。几番犹豫后我们各让一步,让他做我的弟弟,和我一样姓陈。

  名字嘛,此时正是午夜,索性就叫陈夜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