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戒之王(指环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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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节 香料和炖兔子

  他们把握了白天最后的亮光,开始休息。太阳驱赶着阴影在岩石间移动,最后西边的阴影越变越长,终于完全将坑洞内部给遮住了。然后,他们随便吃了一些东西,小口的喝了一些水。咕鲁什么都没吃,只是高兴地跟大家喝水。

  “很快就可以多喝水了,”他舔着嘴唇说:“干净的水从大河流过来,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好水,史麦戈也会在那边找到食物。他很饿了,真的,咕鲁!”

  他用一双大手抚摸着凹下去的肚子,眼睛闪起绿色的光芒。

  当他们最后终于出发的时候,暮色已经相当深沉了,最后一丝的阳光偷偷摸摸地离开山谷中,像是鬼魂一般地悄悄离开了这块死寂的大地。月亮大概再过三天就要满月了,但紧接着黄昏的夜色依旧十分深沉。牙之塔上透露着一丝单薄的红光,但除此之外,魔多之门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动静。

  这只眼睛似乎一路注视着他们在荒凉的大地上跋涉,他们不敢冒险走大路,只是一直让它保持在众人的左边,同时保持着一段距离,避免迷失。最后,当夜已经渐渐深了,他们也觉得疲倦了的时候,那双眼睛才摇晃着消失在夜空中。他们已经绕过了山脉的北边山谷,正在往南方迈进中。

  在感受到一股轻松的感觉之后,他们又再度找了个地方歇脚,但时间并不长,他们的速度对于咕鲁的期望来说并不够快。就他的估计,从魔多之门到奥斯吉力亚斯的十字路口大约有九十哩,他打算用四天赶到该处;因此很快的,他们又再度挣扎着起身,继续赶路,直到天色渐亮为止。他们那时几乎已经走了二十四哩,哈比人即使敢冒险,恐怕也已经走不动了。

  渐渐露出的晨光,让一块比较没有那么荒凉残破的大地显现在眼前。左方依旧是看来十分险恶的山脉,但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眼前绕过山脚,微微向西方偏斜的道路。在道路之外则是长满了阴郁树林的斜坡,看起来像是被乌云笼罩一样,山坡上长满了石南、金雀花、山茱萸,和其它他们所不认识的灌木。除此之外,他们还可以看见四处生长着一丛丛高大的松树。哈比人虽然感到非常疲倦,但心情却轻松了起来:这里的空气清新、饱含着香气,让他们想到在遥远的故乡中夏尔北区的景象。对他们来说,能够走在一块只被黑暗魔君征服了几年,还没有被那股黑暗之气所腐化的大地上,实在是种享受。但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依旧身在危险之中,也没有忘记魔多之门虽然被山脉所挡住,但还是位在极近之处。他们四下寻找可以在白天让他们躲过邪恶之眼搜索的藏身之处。

  他们觉得相当的不安,他们尽可能的将身体藏在树丛中,等待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。在他们眼中,一切似乎都慢得让人心焦,他们依旧还在伊菲尔杜斯的阴影之下,太阳也时时躲藏在云雾之中。佛罗多有时会陷入昏睡,不知道是因为十分相信咕鲁,还是因为太疲倦了,懒得担心这一切;不过,山姆就实在睡不着,即使连咕鲁都已经在睡梦中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声,他还是辗转反侧。

  饥饿或许比怀疑还要有效,让他一直睡不着,他开始很怀念家乡口味和正常的饮食,那些“热腾腾的,从锅子里面端出来的东西。”当大地在夜色之中化成一片灰暗之后,他们又继续开始前进。过不了多久,咕鲁就领着他们踏上了往南方的道路,在那之后,即使处境变得更危险,他们还是更快地赶路。他们的耳朵随时都要提防路边传来的风吹草动,可能是赶来的南方人或者是背后派来的追兵。但是,这一夜还是平平安安的过去了,没有任何异常之处。

  眼前的道路是在十分古远以前的时代所兴建的,大概在魔多之门以下三十哩左右,才是新修复的路段,不过,当它持续往南方前进的时候,荒野就开始和它争起主权来了。古代人类的成就依旧可以从平坦和直接的道路中看的出来,它偶尔会切过山脉的侧坡,或是藉由某个精致的拱桥跳过一段溪流。但是,到了最后,一切巧匠的痕迹都消失了,只有四处留下的破断石柱,从路边的树丛中探出头来,而古时铺路用的石板依旧在荒堙蔓草之间夹杂着。各种各样的植物生长在道路两侧,有时甚至会倒垂到路上来,到了最后,这条路变成了极少人烟的乡间小路,只不过,这条道路依旧直来直往,领着他们用最快速的方式穿越这块土地。

  他们就这样越过了人们曾经称作伊西立安的土地,原先是个长满了茂密植物和丰美溪流的地方。夜晚在圆月和星辰的照耀下变得十分舒适,在哈比人的感觉中,似乎他们越走,空气中的香气就变得越明显。从咕鲁不停嘀咕的的嘴里,似乎可以知道他也能感觉这种变化,而且并不觉得舒服。晨光一露出头,他们就立刻停了下来,他们来到了一条十分陡峭的地堑,道路沿着岩石的边缘切了过去,现在,他们沿着西边的路旁继续往前走。

  天空渐渐变得光明,他们可以看见原先近逼的山脉现在距离越来越远,往东而去的一大半已经隐没在远方的云雾中。当众人转向西边的时候,可以看见和缓的斜坡直切入远方的迷蒙之中。现在,在他们四周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树墓、有杉木、香柏木、柏树,和其它在夏尔没有出现过的植物,之间还有十分宽阔的草原,到处都可以看见发出甜美香气的药草和灌木。从瑞文戴尔出发的遥远旅程,让他们来到距离家乡极远的南方,但是,直到此地之时,他们才真正感受到气候的变化。在此地,春天已经开始忙碌起来,羊齿植物穿透了地面的许多苔藓,落叶松的顶端也冒出了绿色的新芽,小花在草原上开放,鸟儿歌唱着。伊西立安曾经是刚铎的花园,现在依旧勉强保持着让人怜爱的姿态。往西和往南,则是面对着安都因河温暖的河谷,这块地区东方在伊菲尔杜斯山脉的保护之下,却尚未受到它阴影的污染;北边则是爱明莫尔高地的屏障之下,因此可以迎接来自遥远南方的温暖和潮湿的空气。此地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树木,都是许久以前种植的,由于粗心的后人未加照料,它们便开始自顾自地生长起来。众多的树丛中包括了柽柳、笃耨香树,还有橄榄树和月桂树;杜松、桃金娘和百里香也都聚集在一起,或者是将它们的枝叶深入枝丫之中。山艾树也绽放了许多蓝色、红色或是青绿色的花朵;香花薄荷和新发芽的巴西力也茂盛的生长着,其它还有各种各样超乎山姆知识的草药和香料。此地凹凸不平的山壁中,也点缀了许多虎耳草和景天花,银莲花从榛树的空隙中生长出来,日光兰和各种各样的百合花,则是在草地中摇颤着它们含苞的花朵。这些深绿色的草生长在许多小池边,它是奔流往大河安都因的小溪,在山谷之间暂时休息的地点。

  一行人背对着道路,走下山丘,随着他们拨开四周的各种药草,甜美的香气扑鼻而来。咕鲁又咳又吐,但哈比人们却欢欣鼓舞地深呼吸,突然间,山姆笑了,他觉得此时此刻再不笑就辜负了这个美好的环境。他们沿着一条小溪往前进,不久之后,这条小溪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浅谷中的池塘旁;池塘其实是一个古老的石盆所构成的凹陷,石盆的边缘几乎完全被青苔和蔷薇所覆盖,旁边则是生长着许多菖蒲,在它深沉、水波不兴的表面上飘浮着荷叶。不过,小池中的水却十分清澈,偶尔还会从盆缘溢流到旁边的草地上。

  他们在这边梳洗一番,好好的把清水喝了个饱,然后,他们想找一个可以休息和躲藏的地方。因为虽然这块土地看来十分美丽,但依旧还是魔王的领土。他们并没有走离大路太远,即使在这里,他们都可以发现到古老战争的创痕,以及由半兽人和魔王其它的邪恶奴仆所造成的新破坏:一个装满了垃圾和排泄物的凹坑、随意砍伐的树木,树皮上面还刻着魔眼的标志。

  山姆走到池塘边缘,嗅闻着、触摸着那些不熟悉的植物和树木,一时间忘记了魔多的威胁,却被突如其来的记号唤醒了这记忆。他踏到了一圈被火烧灼的草地,在正中央找到了一堆烧焦、破碎的骨骼。这块荒野的旺盛生命力,已经让不少的野草蔓生,盖过了这屠杀的痕迹,但这并非是远古发生的惨剧,看得出来是不久以前的事情。他急忙回到伙伴身边,却一点也没有提及这件事情:他不愿意让咕鲁随手乱动,冒渎这些尸骨。

  “我们找个地方躺一下吧,”他说:“最好是高一点的地方。”

  在距离池塘不远处的地方,他们找到了去年枯萎的羊齿植物所形成褐色软地,在那之后则是长满了深绿色叶子的月桂树,旁边围绕着香柏木的斜坡。他们决定在此休息,度过一个看来将会相当明亮、温暖的白天。这个天气适合在伊西立安的草地和森林中漫游,可惜的是,虽然半兽人讨厌阳光,但这里还是有太多他们可以躲藏、监视的地方了,而且,还有许多其它索伦的耳目混杂在此地;当然,就算没有其它的考量,咕鲁也不会愿意在大黄脸底下行动的。很快的,太阳就会越过伊菲尔杜斯的阴暗山脊,而他就会在那光明和高温下昏倒,趴在地上动弹不得。

  山姆一路上想的都是食物,现在,在终于度过了那黑暗、绝望的大门之后,他并不准备像主人所说的一样,完全不思考完成任务之后的生活;反正,他还是觉得应该把精灵的干粮保留下来,留待日后状况更糟糕的时候再来救急。在他评估干粮仅够三周食用的那天算起,到现在又匆匆过了六天。“如果以这个速度来看,三周能够到达火山就算运气好了!”他想:“而且,我们还有可能会想要回来,真的有可能!”

  除了这些考量之外,在经过一整夜的跋涉和早上的盥洗及饮水之后,他觉得饥肠辘辘。他真正想要的是一顿早餐或是晚餐,在袋边路的老厨房中,坐在炉火边好好享受。他脑中灵光一现,于是转向咕鲁,咕鲁正准备悄悄溜走,此时正好四肢着地趴在地上。

  “喂!咕鲁!”山姆说:“你要去哪里?狩猎吗?来,听我说,老家伙,你不喜欢我们的食物,我也很想要换换口味。你的新口头禅叫作随时效劳,那么,你可以替一名饥饿的哈比人找到吃的东西吗?”

  “是的,或许吧,是的,”咕鲁说:“史麦戈愿意帮忙,只要他们开口要求,只要他们好声好气的请史麦戈去做。”

  “当然!”山姆说:“我就是请你去做,如果这样不够客气,就算我求你帮忙吧。”

  ※※※

  咕鲁消失了。他离开了好一段时间,佛罗多吃了几小口的精灵干粮之后,也趴在干蕨叶上睡着了。山姆看着他,晨光刚溜进树叶下的阴影中,但他依旧可以清楚地看见主人的脸孔和那双放在胸前的手。他突然间想起佛罗多受了重伤之后,躺在爱隆屋子床上的样子。在山姆持续注视着他的时候,注意到他体内似乎闪动着某种光芒,而这种光芒变得比以前更清楚、更强烈了。佛罗多的表情十分平和,恐惧和担忧的痕迹都已经离开了;但那张脸看起来依旧苍老、苍老而美丽。似乎之前的岁月痕迹在平日都隐而不见,现在才显露出来,但旁人依旧可以看出来这张脸是属于谁的面孔,至少,山姆是这样认为的。他摇摇头,似乎有千言万语,却不知该如何表达,只能呢喃着说:“我敬爱他,他就像这样,有时那光芒会穿透出来。不过,不管有没有这光芒,我都敬爱他!”

  咕鲁悄悄地溜了回来,从山姆背后无声无息地看着。他看着佛罗多,最后闭上眼,一声不出地走开来。山姆一段时间之后走到他身边,发现他正嚼着什么东西,一边自言自语。地面上则是两只小兔子,咕鲁的双眼一直贪婪地看着它们。

  “史麦戈乐意效劳,”他说:“他带来了小兔子,好兔子。但主人睡觉了,或许山姆也想睡觉。还想要兔子吗?史麦戈很想帮忙,但没办法一次抓到那么多东西。”

  不过,山姆倒是一点也不反对吃兔子,他也清楚明白地告诉了史麦戈,至少煮熟的兔子没问题。所有的哈比人都会做菜,这门学问是在他们学会写字(有许多人很可能根本没时间学会这部分)之前,就开始研究的博大精深之道。不过,即使以哈比人的标准来看,山姆都可以算上一名好厨子,只要有机会,他就经常会在野外露一手他的厨艺。即使到了今天,他的背包中还是带着一部分的厨具:一个小的火绒盒、两个小平底锅,小锅正好可以装进大锅内,锅内则还有一柄木匙,一根短柄的双头叉以及几根备用的叉子。在背包的底部还藏着另一个小盒,里面是调味的无价宝藏:盐,但他还是需要火和一些其它的东西。他一边掏出刀子,磨利之后开始剥兔子皮,一边思索着这件事情。他不能够把熟睡的佛罗多就这么丢在这边,即使几分钟也不行。

  “听着,咕鲁,”他说:“我有另外一个任务给你,去把这些锅子装满水,带回来!”

  “史麦戈会去拿水,是的,”咕鲁说:“但是哈比人想要那么多水干嘛?他已经喝过了,也洗过脸了。”

  “别管那么多,”山姆说:“如果你猜不到,你很快就会亲眼看到了。你越快把水拿回来,就可以越快知道。千万别把我的锅子弄坏了,不然我就把你剁成肉酱。”

  在咕鲁离开之后,山姆又看了佛罗多一眼。他依旧静静地睡着,但山姆突然间注意到他脸和手似乎都只剩下皮包骨而已。“他太瘦了,”他嘀咕着:“不像个哈比人,如果我可以把这些兔子煮好,我就把他叫起来。”

  山姆收集了一堆最干燥的蕨叶,又去附近找了一堆树枝和枯木,附近那株香柏木给了他不少柴火。他在离佛罗多不远的河岸旁挖了一个小洞,将所有的柴火都丢了进去。经过他的巧手拨弄之后,很快的升起了一小堆火,它只冒出淡淡的青烟,却有种浓郁的香味。他弯腰吹着小火,准备插进更大的树枝来将火弄旺些。咕鲁正好小心地捧着平底锅回来,一边自言自语的咕哝着,他把锅子放了下来,这才发现到山姆在做些什么。他低声惊呼,似乎又害怕又生气。“啊!嘶嘶──不要!”他大喊着:“不可以!笨哈比人,蠢哈比人,没错,蠢!他们绝对不可以这样做!”

  “不可以做什么?”山姆惊讶地问。

  “不可以弄出这种可怕的红舌头,”咕鲁嘶嘶地说:“火,是火!这很危险,没错,真的危险,它会烧人或杀人,而且还会把敌人叫过来,是的,它会的!”

  “我不这么认为,”山姆说:“只要你不把湿的东西放上去,弄出浓烟来,我想它就不会引人注意。不过,就算它会冒烟,我也不在乎,我准备冒这个险──我要炖兔子!”

  “炖兔子!”咕鲁垂头丧气地说:“糟蹋了史麦戈留给你的好肉,可怜的史麦戈肚子饿啊!为了什么?笨哈比人,为了什么?它们还小,肉很嫩、又很甜。吃掉它们,吃掉它们!”他用手戳着已经剥皮、靠近火边的兔尸。

  “别吵,别闹!”山姆说:“每个人的喜好不同,我们的面包会让你呕吐,生肉则会让我呕吐。如果你把兔子给我,那就是我的了,我爱吃爱煮不干你的事。而且我也煮了,你不需要一直看着我。你可以自己去抓兔子,爱怎么吃就怎么吃──等等,最好别在我面前吃。这样你就不需要看见火,我也不需要看见你,我们两个人都会比较舒服。如果你不放心,由我来负责让这火焰不冒烟。”

  咕鲁嘀咕着退了回去,钻进附近的森林中。山姆忙碌地搬弄着平底锅。“哈比人拿到兔子,”他自言自语道:“就是要拿香料和根茎类植物来配,特别是马铃薯,当然更别提面包了,看来我们应该可以变出一些香料来。”

  “咕鲁!”他轻声说:“第三次,也是最后一次麻烦你啦,我想要一些香料。”咕鲁从附近的森林中探出头来,看起来既不友善、也不太愿意帮忙。“几片月桂,一些百里香、几根鼠尾草就够了,请你在水滚之前找回来。”山姆说。

  “才不要!”咕鲁说:“史麦戈不高兴,史麦戈也不喜欢臭臭的叶子。他不吃草,也不吃树根,不,宝贝。除非他肚子很饿或很不舒服,可怜的史麦戈。”

  “如果史麦戈不听话,那么当这水滚了之后,他就会被非常非常烫的水泼到,”山姆威胁道:“山姆会亲手把他脑袋放进去,是的,宝贝。如果现在是产季的话,我也会请他去找芜菁和萝卜还有马铃薯,我打赌这里有很多好的野生植物,我愿意为了五六颗马铃薯付很多钱。”

  “史麦戈不去,喔,不,宝贝,这次不去了,”咕鲁嘶嘶道:“他害怕又非常疲倦,这个哈比人又不好,一点也不好,史麦戈不要去挖什么根和萝卜还有马铃薯。马铃薯是啥,宝贝,呃,啥是马铃薯?”

  “洋──芋──啦,”山姆说:“是我老爹最喜欢吃的东西,也是很适合用来填饱肚子的好食物。不过,你应该找不到,所以也不要看了。史麦戈,乖一点,替我找这些香料,我会比较相信你的。而且,如果你找到我要的洋芋,把它带回来,我这几天会煮马铃薯给你吃。真的:詹吉大厨作出来的炸鱼和薯片,你无法拒绝的诱惑哦!”

  “才怪,才怪,我们可以。烧焦好鱼,浪费浪费。现在就给我鱼,把臭薯片留下来!”

  “哼,你没救了,”山姆说:“给我去睡觉!”

  到了最后,他还是得自己去找做菜要用的东西。但是他不需要走太远,至少不需要走到会看不见沉睡主人的地方。山姆坐着思考了片刻,一边等待水滚。天色越来越亮,四周也变得相当温暖,草地上的露珠也渐渐消退。很快的,切块剁好的兔子就在平底锅中噗噜噗噜地冒泡。山姆在等兔子肉炖熟的时候几乎睡着了,他炖了将近一小时,中间不停地用肉叉测试肉的熟度,并且尝尝汤汁的味道。

  当他认为一切已经准备妥当之后,他将锅子从火上拿下,蹑手蹑脚地走到佛罗多身边。佛罗多半张开眼看着身旁的山姆,然后立刻从梦中醒来:又是一个平静、安祥的梦境。

  “嗨,山姆!”他说:“你没睡觉啊?出了什么问题吗?现在几点了?”

  “大概是天亮之后几个小时吧,”山姆说:“依照夏尔的时间或许是九点半,一切都没问题,不过,我可不会说这是完美的:没有高汤、没有洋葱、没有马铃薯。我刚炖了一锅东西给你,还有一点汤,佛罗多先生,对你身体好。不过,你得要从杯子里面喝,或者是等汤凉一些从锅子里面直接吃,我没有带碗和其它的餐具。”

  佛罗多打了个哈欠,伸着懒腰说:“山姆,你应该好好休息的,”他说:“在这一带生火实在很危险,不过,我也真的饿了。嗯嗯!我闻到的是什么味道?你煮的是什么东西?”

  “是史麦戈的礼物,”山姆说:“一对小兔子,不过,咕鲁现在多半觉得很后悔。遗憾的是,我们只有几种香料可以搭配,没有别的配菜。”

  山姆和主人就这么坐在地上,共享着叉子和汤匙分享炖肉。他们又多吃了半块的精灵干粮,这让他们有种在家乡吃山珍海味的感觉。

  “呼!咕鲁!”山姆吹着口哨,轻声喊道:“来嘛!还有时间改变主意喔,如果你想要试试炖兔子,锅子里面还有剩喔!”没有任何的回音。

  “喔,好吧,我想他是去找东西吃了,我们把它吃完吧。”山姆说。

  “然后你得要好好睡一觉,”佛罗多说。

  “佛罗多先生,在我休息的时候,你别打盹喔。我不太相信他,他的体内还存在有一部分的肮脏鬼──喔,我是指那个坏的咕鲁,而且他的力量又变得更明显了。我认为他可能会想要先除掉我,我们两个彼此看不对眼,而且他对山姆很有一些意见,喔,是的,宝贝,很有意见。”

  ※※※

  他们就这么吃完了,山姆走到小溪边去洗餐具,当他站起来准备走回去的时候,他回头看着斜坡上的景象。那时,他注意到太阳从凝聚在东方的某种毒气或是雾气,或阴影中冉冉升起,金色的阳光洒在他四周的树木和草地上;然后,他发现有一道蓝灰色的轻烟,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刺眼,从他眼前的树丛中冒出来,他无比震惊地发现这是来自于他忘记熄灭的营火。

  “这样不行!我没想到它会变得这么显眼!”他嘀咕着快步跑回营地。突然间,他停下脚步,仔细倾听着。他是不是听到了口哨声?或者那是某种怪鸟的叫声?如果那是口哨声,肯定不是来自佛罗多的方向。然后那声音又从另外一个地方冒了出来!山姆开始拼了老命往回跑。

  他发现有一部分的火舌烧到坑洞边缘,点燃了一些干枯的蕨叶,起火的蕨叶又让潮湿的草地开始冒烟。他慌忙将火焰踩熄,灰烬弄散,用树叶盖住坑洞,然后他又悄悄地溜回佛罗多身边。

  “你有没有听见口哨声,和听起来像是回应的声音?”他问道:“大概在几分钟之前。我希望那只是鸟叫声,可是听起来不像,比较像是有人在模仿鸟叫。而且,刚刚我的营火似乎在冒烟。这次如果我又惹了什么麻烦,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,搞不好根本没机会后悔!”

  “嘘!”佛罗多低声道:“我想我听见什么声音了。”

  两名哈比人背起小背包,随时准备逃跑;接着,两人无声无息地爬进浓密的羊齿植物丛中,他们趴在那边动也不动的倾听着。

  毫无疑问的有声音出现,对方正低声、小心地交谈,他们距离不远,而且还在不断地靠近当中;然后,突然间,有个声音就在旁边冒了出来。

  “这里!这就是冒烟的地方!”那声音说:“他们一定就在附近,我猜躲在那些树丛里面,他们这次插翅也难飞了,然后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些家伙到底是什么人。”

  “是啊,还有他们知道些什么!”第二个声音说。

  立刻,四名男子就从不同的方向走向两人藏身之处。既然无路可逃也无法继续躲藏下去,山姆和佛罗多站了起来,背对着背,拔出腰间的短剑。他们十分吃惊,但来人却更惊讶──四名高大的人类将他们团团围住,两人手中握着有着明亮宽边的长矛,两人拿着几乎和身长一样高的巨弓,背后还背着一大袋绿色羽毛的长箭,每个人腰间都挂着长剑,也都穿着各种不同深浅的绿色和棕色衣服,似乎是特别为了在伊西立安的绿地中隐藏行迹而设计的。他们的手上戴着绿色的手套,脑袋被兜帽所遮住,脸上也戴着绿色的面具,只露

  出一双明亮、锐利的眼睛。佛罗多立刻就联想到波罗莫,因为这些人类在举止和口音上都和他十分近似。

  “我们发现的和想象中差很多,”一人说:“不知道眼前的是什么生物。”

  “不是半兽人,”另一个人起初一看见佛罗多手中的刺针,立刻拔出剑,现在则是松开了剑柄。

  “那是精灵罗?”第三个人怀疑地说。

  “不!才不是精灵,”第四个最高的人说,从形势上看来,似乎他是四人中的老大。“在这些日子,精灵不会出没在伊西立安;而且根据传说,精灵们看起来非常的美丽。”

  “阁下的意思就是我们看起来不美丽罗!”山姆说:“多谢你的夸奖,在你们讨论完我们是谁之后,或许你们愿意和我分享诸位的来历,以及为什么你们不让两个疲倦的旅客休息。”

  那个高大的绿人笑了。“我是法拉墨,刚铎的将军,”他说:“不过,这块土地上根本不会有什么旅客,只有邪黑塔的仆人和白色要塞的士兵。”

  “偏偏我们两者都不是,”佛罗多说:“不管法拉墨将军怎么想,我们真的是路过的旅客。”

  “那就请你们快点说出你们的来意和身份,”法拉墨说:“我们还有任务要执行,没时间和你们猜谜聊天。快点!你们的第三名同伴呢?”

  “第三名?”

  “是的,我们之前看到有个鬼鬼祟祟的家伙,把鼻子伸到底下池子里去,他看起来非善类,我猜多半是半兽人的某种侦察用的变种,再不然就是他们饲养的动物,他一溜烟就跑不见了。”

  “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,”佛罗多说:“他只是我们在路上巧遇到的同伴,我没办法替他负责,如果你们稍后遇到他,别下杀手,请将他带过来,或是叫他来找我们;他是个可怜的生物,我暂时必须照顾他。至于我们,我们是西北方极远之地的夏尔来的哈比人,中间必须越过许多河流,我是德罗哥之子佛罗多,这位是哈姆法斯特之子山姆卫斯,是我忠心的助手。我们从瑞文戴尔──有些人叫那边伊姆拉崔,历经重重的险阻才来到这里。”

  法拉墨突然神情一变,变得非常专注。

  “我们原先有七名同伴,其中一名在摩瑞亚牺牲了,另外的同伴则是在拉洛斯瀑布之上的帕斯加兰分别了:其中有两名我的同胞,还有一名矮人、一名精灵和两名人类,他们是亚拉冈和波罗莫,他说他来自米那斯提力斯,南方的一座城市。”

  “波罗莫!”四名男子同时惊呼道。

  “迪耐瑟王之子波罗莫?”法拉墨说,他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严肃的神情。“你和他一起来的?如果这是真的,那可真是个意外的消息。矮小的陌生人们,迪耐瑟之子波罗莫是白色要塞的守门将军,也是我们的总帅,我们非常想念他。你又是什么人,为什么会和他有牵连?太阳已经开始升起了,你最好快点!”

  “波罗莫带到瑞文戴尔的谜语你听过吗?”佛罗多回答。

  圣剑断折何处去?

  伊姆拉崔之中现。

  “我的确听过这两句诗,”法拉墨惊讶地说:“既然你也听过,就代表你说的话至少有部分的真实性。”

  “我之前所提到过的亚拉冈,就是断折圣剑的持有者,”佛罗多说:“我们就是那首诗中所提到的半身人。”

  “我也猜到了,”法拉墨若有所思地说:“至少我看的出来。埃西铎的克星究竟是什么?”

  “还隐匿不明,”佛罗多回答:“相信时间会给大家一个清楚的答案。”

  “我们必须要知道更多才行,”法拉墨说:“而且我们也想要知道,是什么让你来到这么遥远的东方,准备进入那──”他指着那个方向,不愿意说出名字。“不过,不是现在。我们还有更急迫的任务。你身处危险之中,今天恐怕没办法再走太远了,在中午以前附近就会有一场大战,然后就会是死亡,或者是飞快逃回安都因流域的旅途。为了你,也为了我们好,我会留下两人来保护你们。在这一带,聪明的人不会信任在路上巧遇的伴侣。如果我可以生还,我会再和你详谈的。”

  “再会了!”佛罗多深深一鞠躬:“随你怎么想,我是所有对抗魔王之人的盟友。只要我的任务容许,我们这些矮小的半身人,又可以帮上你们这些高大强壮的人类任何忙,我会愿意和你们一起走的。愿光明照耀你们的宝剑!”

  “无论如何,至少这些半身人是非常客气的。”法拉墨说:“再会了!”

  哈比人又再度坐了下来,但是这次他们没有对彼此倾吐心中的忧虑和疑惑。就在月桂树底下的阴影中,有两名人类看守着他们。随着温度逐渐升高,他们偶尔会拿下面具散散热,佛罗多也把握机会观察他们。他发现这两个人肤色苍白,头发是深色的,拥有灰色的眼眸,表情中带着自傲和哀伤。他们低声的彼此交谈,起初用的是通用语,不过带着古代的腔调,然后又换成他们自己的语言。佛罗多随即惊讶地发现,他们所用的竟然是精灵语,只不过其中稍稍有些差别;这下子,他开始更仔细地打量着对方,因为他到现在才确定他们是西方皇族在南方的后裔,也是登丹人的一支。

  过了不久之后,他开始和他们攀谈,但是,这些人回答得相当小心。他们自称是马伯龙和丹姆拉,是刚铎的士兵,也是驻守伊西立安一带的游侠,因为他们的祖先曾经在伊西立安沦陷之前居住在这里。从这些人的后代中,迪耐瑟王挑选了一群敢死队,秘密地越过安都因河(从哪里和渡河的方式,他们都不愿意透露),突袭在伊菲尔杜斯和大河流域一带出没的半兽人和其它的敌人。

  “这里距离安都因河东岸大概有三十哩,”马伯龙说:“我们很少来到这么远的地方,这次我们有新的任务,我们是来这些偷袭哈拉德的部队,这些该死的家伙!”

  “是啊,诅咒这些该死的南方人!”丹姆拉说:“据说自古以来,刚铎和南方的哈拉德帝国就有往来,不过一直不是友谊这种类型的往来。那时,我们的边境远达安都因河的出海口,他们省分中最靠近我们的昂巴也承认我们的统治权,不过,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,我们之间已经有几百年没有任何的往来。现在,我们得知魔王和他们结盟,他们准备投靠他,或是重回他的怀抱──我们怀疑这些人一直和魔王有所牵连。在看到他这么强大的力量和部队之后,我知道刚铎的末日已近,米那斯提力斯的高墙终将陷落。”

  “不过,我们可不愿意坐以待毙,听任魔王为所欲为,”马伯龙说:“这些该死的南方人从大路过来,准备加入邪黑塔的部队。是啊,他们所践踏的正是刚铎所铺设的道路,而且他们还毫无警觉地走在上面,以为新主人的力量无比强大,光是这些山脉的阴影就足以保护他们。我们是来给他们一个教训的,许多天以前,我们得到情报,他们集结了大量的兵力往北进发,其中一支部队,根据我们的侦察,将会在中午左右经过这里,也就是上方那个隘口。鸟兽或许可以在这条路上自由奔跑,但他们可是个例外!只要法拉墨领导我们,这些人就逃不掉。这段时间他经常自愿执行最危险的任务。不过,他的命运似乎受到上天的眷顾,再不然就是他的时候还未到。”

  ※※※

  他们的交谈最后沉默下来,众人都开始仔细地倾听着,一切似乎都冻结了起来。山姆趴在树丛边,小心翼翼地往外看。借着哈比人锐利的眼睛,他注意到四周还有许多人类埋伏着,他可以看见这些人悄悄地爬上斜坡,有时单枪匹马,有时成群结队,唯一的共通点,就是都保持在浓密的树丛中;他们身上所穿着的迷彩衣物,更让他们天衣无缝地混入地形地物中,极难被发现。每个人都戴着兜帽和面具,手上带着手套,身上携带着和法拉墨一行人一样的武器。不久之后,他们就全部通过山姆的眼前,消失了。太阳持续高升,阴影开始往后退缩。

  “不知道那个该死的咕鲁在哪里?”山姆躲回阴影中,一边想着。“他有很大的机会被误认为半兽人,或者是被大黄脸烤死。不过,我想他会照顾自己的。”他在佛罗多的身边躺了下来,开始打瞌睡。

  他醒了过来,似乎觉得刚刚听见号角的声音。他坐直身子,现在已经是正午了,两名守卫紧张地站在树木的阴影下。突然间,号角声变得更清楚,毫无疑问是从上面传来的。山姆认为他也听见了狂乱的呼喊声,但那声音十分的微弱,仿佛是从洞穴中传出来的。然后,战斗的声音就在靠近他们躲藏之处的上头传来过来,他可以清楚的听见金铁交鸣之声,听见刀剑击打盾牌的闷哼声、敲打在头盔上的清脆声响,人们惨叫、大吼的声音,还有一个人声清楚地大喊刚铎万岁!刚铎万岁!

  “听起来像是几百个铁匠一起在打铁,”山姆对佛罗多说:“他们实在很靠近我们。”

  但那声音越来越靠近。“他们来了!”丹姆拉大喊道:“你们看!有些南方人从陷阱中逃了出来,正往外跑。他们往那边跑了!我们的同志正在将军的率领之下追杀他们。”

  山姆好奇地想要看得更仔细,于是跑到守卫们身边去,他爬上了一株月桂树上,想要看得更清楚些。他依稀看见有一大群肤色黝黑的人穿着红衣,沿着斜坡往下跑,穿着绿色衣服的人则紧追在后,毫不留情地砍杀落队的敌人,满天的箭雨更让那些红衣人损失惨重。突然间,有一个人从他们所躲藏的地方附近滚了进来,一路撞开小树,最后倒在羊齿植物中,差点撞上众人。他倒在地上,金色项圈底下的脖子上插了一支绿色的羽箭。他红色的袍子破烂不堪,身上层层的黄铜胸甲也弯折破碎,用黄金挽着的长发则沾满了鲜血,褐色的双手依旧紧抓着一柄破碎的长剑。这是山姆第一次看见人类彼此间的作战,他实在不喜欢眼前的景象,他很高兴自己没看见死人的面孔,他开始想要知道那人的名字以及他的家乡。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正的邪恶,或是有什么人威胁他千里迢迢地从家乡跑到这边来送死;或许,他宁愿选择静静地在家乡终老一生。不过,这纷纷涌进他脑海中的杂乱念头都在一瞬间消失了。因为正当马伯龙走到尸体旁边时,附近又传来了一种新的声响、刺耳的吼叫声。在这一团混乱中,山姆听见了某种低沉的吼叫声或是号角吹动的声音,然后是一连串沉重的撞击和踏步声,仿佛大型的破城锤不停地敲打着地面。

  “小心!小心!”丹姆拉对同伴大喊。“希望瓦拉赶走他!姆马克!姆马克!”

  山姆起初十分恐惧和惊讶,不过稍后这种情绪却转为兴奋,他看见一个巨大的形体撞穿树丛,沿着斜坡滑了下来;在他的眼中,那是一只比屋子还要大的怪物,是座会移动的灰色小山。或许,这是因为恐惧和惊奇,让它在哈比人的眼中放大了数倍,但哈拉德的姆马克的确是体型无比庞大的一种生物,今天中土世界中已经失去了它的踪迹,少数侥幸生存下来的远亲,则完全无法和它过去的尊荣和骄傲相提并论。它直接朝着旁观者冲过来,在千钧一发之际转了个弯,让他们脚下的大地为之震动。它巨大的腿如同树桩一样粗壮,像是风帆的耳朵不停地煽动,长长的鼻子高举,如同即将出击的蟒蛇一般,红色的双眼中闪动着怒火。它那双上扬的獠牙上有着黄金的环饰,同时还沾染着大量人类的血液,它身上原先披挂着的红色和金色的布幔都已经破烂不堪。它本来背上似乎搭载着一座高大的攻城塔,也在它凶暴的穿越森林时被撞个稀烂;在它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仓皇无助的人,他是黑人之中体型最高大的战士,相形之下却显得无比的渺小。

  这只巨兽继续不停地往前冲,盲目冲过池塘和树丛,箭矢无力地从它厚重的皮肤上纷纷滚落下。两个阵营的战士都在它面前四散奔逃,许多依旧被它追上,在脚下踩成肉酱,很快的它就消失在众人面前,依旧嘶鸣着冲向远方。一直到很久以后,山姆都没有再听说过它的消息,不知道它是否在野外生活了一段时间,在远离家园的地方怡享天年;还是它被困在某个深坑中,或者是在狂怒中奔入大河中,从此不知所踪。

  山姆深吸一口气。“那就是我说的猛!”他说:“这世界上果然有猛,我今天就看到了一只。这真是让人兴奋!可惜,家乡的人永远不会相信我的。好吧,如果这一切结束了,我想要休息一下了。”

  “把握时机好好休息吧,”马伯龙说:“将军如果没受伤,不久之后就会回来的。在他回来之后,我们会很快出发的。只要这消息一被魔王知道,他马上会派兵来搜捕我们,而且这不会拖延太久的。”

  山姆说:“你们离开的时候请安静一点!没必要把我吵醒,我已经走了一整晚的路。”

  马伯龙笑了:“山姆卫斯先生,我不认为将军会把你们留在这边的,”他说:“我们到时候就知道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