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听风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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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

  27

  谈一下我睡过的第三个女孩。

  谈论死去的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,更何况是年纪轻轻便死去的女郎。她们由于一死了之而永葆青春年华。

  相反,苟活于世的我们却年复一年、月复一月、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年龄:我甚至时常觉得每隔一小时便长了一岁。而可怕的是,这是千真万确的。

  她绝对不是美人。但“不是美人”这种说法未必公正。我想正确的说法应该是:“她不是长得对她来说相得益彰的那种类型的美人。”

  我只存有她一张照片。背面写有日期,1963年8月,即肯尼迪总统被子弹射穿头颅的那年。她坐在一处仿佛是避暑胜地的海岸防潮堤上,有点不大自然地微微含笑。头发剪得很短,颇有赛巴格风度(总他说来,那发型使我联想起奥斯威辛集中营),身穿下摆偏长的红方格连衣裙。她看上去带有几分拘泥,却很美,那是一种似乎能够触动对方心中最敏感部分的美。

  轻轻合拢的双唇,犹如纤纤触角一般向上翘起的鼻头,似乎自己修剪的刘海不经意地垂挂在宽宽的前额,由此到略微隆起的脸颊之间,散在着粉刺淡淡的遗痕。

  她14岁,是她21载人生中美奂美仑的一瞬间,旋即倏然逝去——我只能这样认为。究竟那种事是由于什么、为了什么而发生的,我无法捉摸,别人也全然不晓。

  她一本正经地(不是开玩笑)说她上大学是受天的启示。

  当时还不到凌晨四点。我们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。我问所谓天的启示是怎么回事。

  “那怎么晓得呢,”她说。稍顷,又补充道:“不过,那就像是天使的翅膀从天而降。”

  我想象天使的翅膀飘落大学校园的情景。远远看去,宛如一方卫生纸。

  关于她为什么死,任何人都不清楚。我甚至怀疑她本身恐怕也不明了。27

  我做了个恶梦。

  我成了一只硕大的黑鸟,在森林上空向西飞去。而且身负重伤,羽毛上沾着块快发黑的血迹,西天有一块不吉祥的黑云遮天盖地,四周飘荡着隐隐雨腥。

  许久没做这样的梦了。由于时隔太久,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这是梦境。

  我从床上翻身下来,拧开淋浴喷头冲去全身讨厌的汗腻。

  接着用烤面包皮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。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,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。把餐具扔进水槽之后,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西装,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,和一条黑针织领带,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。

 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最高温度。我关掉电视,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,从庞大的书山里面找出几本书,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。

  两年前,哥哥留下满屋子书和一个女友。未说任何缘由便去了美国。有时她和我一起吃饭,还说我们兄弟俩实在相似得很。

  “什么地方?”我惊讶地问。

  “全部。”她说。

  或许如她所说。这也是我们轮流擦了10年皮鞋的结果,我想。

  时针指向12点。想到外面的酷热,心里不免有点发怵,但我还是系上领带,穿好西装。

  时间绰绰有余,加之无所事事,我便开车在市内缓缓兜风。街市细细长长,细长得直叫人可怜,从海边直往山前伸展开去。溪流,网球场,高尔夫球场,磷次栉比的房屋,绵绵不断的围墙,几家还算漂亮的餐馆,服装店,古旧的图书馆,夜来香姿影婆娑的草地,有猴山的公园——城市总是这副面孔。

  我沿着山麓特有的弯路转了一阵子,然后沿河畔下到海边,在河口附近下得车,把脚伸到河水里浸凉。网球场里有两个晒得红扑扑的女孩,戴着白帽和墨镜往来击球。陽光到午后骤然变得势不可挡。两人的汗珠随着球拍的挥舞飞溅在网球场上。

  我观看了5分钟。随后转身上车,放倒车座的靠背,闭目合眼,茫然听着海涛声和其间夹杂的击球声,听了好一会儿。柔和的南风送来海水的馨香和沥青路面的焦味,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。女孩肌体的温存,过时的摇摆舞曲,刚刚洗过的无袖衫,在游泳池更衣室吸烟时的甘美,稍纵即逝的预感——一幕幕永无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梦。而在某一年的夏天(何时来着?),那梦便一去沓然再也不曾光临。

  两点不多不少,我把车开到爵士酒吧门前。只见鼠正坐在路旁护栏上,看卡萨扎基思的《再次上十字架的基督》。

  “她在哪?”我问。

  鼠悄然合上书,钻进车,戴上墨镜:

  “算了。”

  “算了?”

  “是算了。”

  我叹口气,松开领带,把上衣扔到后排座席,点上支烟。

  “那么,总得有个去处吧?”

  “动物园。”

  “好啊。”我应道。